为了消除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治超工作中突发的各类矛盾,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确保治超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关于强化干线公路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建突发性事件应急分队
由交通、公安、武警、消防、卫生部门组建保障有力、作风过硬、反 应迅速的应急分队。
队 长:杨劝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队长:罗志勇 市交通局局长
邢俊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队长
李陕学 市交通局副局长、咸阳公路局局长
成员由下列单位组成:
1、永寿、长武、泾阳公安局各组织20名公安干警、一辆消防车和数名消防人员。
2、咸阳武警支队组织一个中队的警力。
3、永寿、长武、泾阳交通局各组织运政、路政人员40名。
4、永寿、长武、泾阳县政府各组织一辆救护车和数名医护救治人员。
如发生突发性事件,各成员单位的人员由应急分队队长或副队长调遣,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二、突发性事件实行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
突发性事件按照等级划分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
I级突发性事件 主要包括国道公路交通拥堵,检测站出现暴力抗法,司机群体冲关,强行闯站导致人员严重伤亡事故等。检测站站长(带班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主管交通的副县长和市交通局、公路局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向省公路局路政处汇报,驻站公安人员要向公安部门领导汇报。市治超应急分队同志要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控制事态,并将有关处置情况向省公路局主管领导或交通厅领导汇报。
Ⅱ级突发性事件 主要包括省道干线公路交通拥堵和超限车辆强行闯站导致治超人员伤亡事故等。检测站站长(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主管交通的副县长和市交通局、公路局主要领导汇报,驻站公安人员要向公安部门领导汇报。市治超应急分队要立即赶往现场负责解决处理,并将处置情况上报省公路局。
Ⅲ级突发性事件 超限车辆强行闯站,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检测站站长(带班领导)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主管交通的副县长汇报,同时向咸阳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汇报,由支队具体协调下一检测站处理。
Ⅳ级突发性事件 检测站内个别司机闹事阻挠检测,由驻站公安进行处置,检测站站长(带班领导)向当地政府和公路局路政支队汇报。
三、检测站发生突发性事件处理程序
(一)公路发生拥堵时
检测站首先组织驻站公安、交警、路政、检测人员及时疏导交通,对恶意堵塞交通的,由公安、交警采取强制措施扣车、扣证或将车辆强行拖离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应急分队汇报。
(二)当事人寻衅闹事、暴力抗法时
路政、检测人员要保持冷静,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和票据及财物的保护工作,并及时通知驻站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制止事态,并以最快速度将闹事者控制在治安室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应急分队汇报。
(三)当治超人员人身受到意外伤害时
首先拨打病伤急救电话120或安排车辆运送,抢救伤者,并安排专人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或安检部门。带班领导要对整个事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备调查取证和事故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应急分队汇报。
(四)当受检车辆及货物发生火灾、爆炸或化学品泄露时
公安交警、路政、检测人员要迅速 疏导车辆和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施救,必要时及时和当地公安、消防、安检部门联系,请求施救。同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应急分队汇报。
(五)当车辆聚众停驶等待时
当车辆在检测站远处聚众停驶等待时,检测站及时 组织公安、交警、路政、检测人员首先对其进行宣传引导,在无果的情况下,对停放车辆的牌号逐一登记,由交警部门给予扣分、锁定车辆档案,然后对停放车辆就地卸载。对围攻、拒绝、殴打执法人员的由驻站公安给予行政拘留处理,并向当地政府和市应急分队汇报。
四、应急分队成员单位在10月31日前将人员名单和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市治超办备案。
咸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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