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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交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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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出台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交通部日前出台了《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要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尽快修编本省(市、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为农村公路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要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建设规模,防止脱离实际的高标准、高指标,合理选择路线方案、技术指标和路面结构类型;要优化设计,努力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要充分利用老路,尽量避免占用农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要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修路积极性,鼓励农民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用自己的双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修农民不需要的路,不修农民没有积极性的路,不修没有经过“一事一议”确定的路。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非法集资和强行摊派,不得强行征地拆迁,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的工资。公路建设要就地取材,尽量使用农民的运输工具,以增加农民收入。各地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渠道。对于中央补助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接受各界监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意见》强调,要切实处理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探索以县为单位统一成立监理组或聘请社会监理等方式,开展质量监理工作,还可聘请农民质量监督员。今年,交通部将组织对延安等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另外,《意见》还就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积极推广典型示范工程、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宣传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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